家庭医疗休假法(FMLA)
家庭医疗休假法(FMLA)
1993年的法律规定,受保险的雇员有权在12个月内因生育或收养子女或雇员或雇员的子女、配偶或父母出现严重健康状况而休12周的假
《联邦家庭和医疗休假法》(FMLA)要求雇主给工人最多12周的假期,以照顾婴儿的出生或收养,或照顾雇员或直系亲属的严重健康状况。
在12周无薪休假后,你必须让雇员恢复到相同或同等的工作岗位。12周的假期不必一次休完;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可以一天一次地服用。
在大多数州,只有拥有50名或50名以上雇员的雇主才受FMLA的约束。然而,一些州有家事假法,规定只有五名员工的企业必须休家事假。要了解你所在州的要求,请联系你所在州的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