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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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

联邦政府机构,被授权监督遵守和执行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和其他联邦民权法

为了履行其职责,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接受针对雇主的书面指控,指控其违反了宪法第七章或其他联邦民权法的非法雇佣行为,并有权就公平就业问题提起诉讼、传唤证人、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指导方针、作出决定、向申诉人提供法律援助等。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所监督的其中一个就业领域,请阅读下面这些在申请表上或面试中都不能与求职者讨论的话题:

  • 年龄或出生日期(符合适用年龄法律的情况除外)
  • 性别、种族、信仰、肤色、宗教或国籍
  • 任何类型的残疾
  • 退伍的日期和类型
  • 婚姻状况
  • 女姓(适用于女性申请人)
  • 如果一个人是公民;但是,你可以询问他或她在就业后是否可以提交在美国工作的合法权利证明

其他需要避免的问题:

  • 你有几个孩子?他们多大了?你上班的时候谁来照顾他们?
  • 你曾接受过心理学家或精神病医生的治疗吗?
  • 你曾因吸毒或酗酒接受过治疗吗?
  • 你被逮捕过吗?(不过,你可以问一下,如果信中附有一份声明,说明定罪并不一定会取消求职者的就业资格,那么此人是否有过前科。)
  • 去年你病了几天?
  • 你曾经申请过工伤赔偿吗?你在工作中受过伤吗?

基本上,你不能问任何与工作直接相关的问题。当你不确定某个问题或评论是否无礼时,要谨慎行事,闭上嘴巴。在当今诉讼盛行的环境中,一句随口说的话可能会让你付出高昂的代价。

更多法律问题

公平劳动标准法

一项联邦法律,规定雇主在雇佣员工时必须遵守的最低标准

家庭医疗休假法(FMLA)

1993年的一项法律,该法律规定受保雇员有权在12个月期间内为出生或收养子女或雇员或雇员的子女、配偶或父母的严重健康状况休最多12周的假

合同

协议:双方之间的法律文件,清楚地阐明各方的期望和要求

美国残疾人法案

1990年颁布的一项联邦法律规定,拥有15名或15名以上雇员的雇主拒绝雇用合格的残疾人是非法的,前提是要做出“合理的安排”,使此人能够履行工作职责